各设区市侨联、在宁高校侨联、省直单位侨联:
为高质量服务归侨侨眷、留学归国人员(以下简称侨界人才)来江苏创新创业,引导服务侨界人才创新创业和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,省侨联首次设立实施“鹏起计划”。根据《江苏省侨联“鹏起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省侨联〔2024〕17号)要求,现开展2024年江苏省侨联“鹏起计划”资助培养对象评选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2024年江苏省侨联资助10名纳入“鹏起计划”的侨界人才,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,培养时间为2年,鼓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。
二、申报人员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创新、求实、协作、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、学术道德;
(二)年龄在35周岁以下;已签定回国意向,或回国入职不超过2年,且未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(计划);
(三)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,或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有正式职位且在海外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侨界人才;
(四)研究领域与我省主导产业、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需求相吻合;
(五)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、较强的创新能力、良好的发展潜质,学术水平在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。
三、申报推荐程序
“鹏起计划”培育对象的遴选,坚持重条件质量、看发展潜力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实施,按照推荐申报、专家评审、党组研究、组织公示、确定结果、签订协议、颁发证书等程序进行。
四、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
(一)申报材料
1.《申报表》一式5份,签字盖章。
2.附件材料1份(可装订成册),包括:申报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;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;学历学位证书;海外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。
3.保密审查证明1份,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。
本人签字、同行专家评议签字、所在单位盖章后,需扫描成1页PDF文件(非图片格式)。
(二)公示材料
提供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证明材料,包括证明公示的图片和官网截图。
(三)报送时间
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省侨联经济科技部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沈娟
联系电话:(025)83580522 13002500500(同微信号)
寄送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707室
江苏省侨联
2024年4月2日